鲲鹏应用使能套件BoostKit许可协议 2.0
本用户许可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授权用户（以下简称“您”）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就鲲鹏应用使能套件BoostKit（以下简称“鲲鹏BoostKit”）的使用所缔结的协议。

1. 适用范围
1.1 在您下载或安装或使用鲲鹏BoostKit前，请仔细阅读本协议。您下载或安装或使用鲲鹏BoostKit将被视为您已同意接受本协议。如您不同意本协议，请勿下载或安装或使用鲲鹏BoostKit。
1.2 协议中的授权用户是指：与华为签订本协议可下载鲲鹏BoostKit，并在鲲鹏硬件上安装和使用鲲鹏BoostKit的个人、公司或其他实体，为免歧义，授权用户包括但不限于最终用户。 
1.3 协议中的鲲鹏BoostKit是指：在本协议期限内，华为拥有、控制或有权对外许可的鲲鹏BoostKit软件、文档、软件产品序列号等及其更新或升级。本协议授权的鲲鹏BoostKit包含二进制文件、示例源代码。

2. 权利授予
2.1 除非本协议另有条款约定或您与华为另行签署书面许可协议，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下，华为授予您在本协议期限内全球范围的、非独占的、非排他的、可撤销的、不可转让的、可分许可的、免费的许可，使得授权用户可以在鲲鹏硬件上使用鲲鹏BoostKit。
2.2 除本协议第2条授予的权利外，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转让任何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授予任何知识产权的许可。

3. 使用限制
3.1 未经华为事先书面许可，您不得以营利目的将全部或部分鲲鹏BoostKit作为单独对象向第三方出售、出租、租赁、出借、共享、披露、再许可或分发；
3.2 未经华为事先书面许可，您不得且不会允许其他任何人、公司或其他任何实体对鲲鹏BoostKit进行：
3.2.1 反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等行为；
3.2.2 改编、翻译、修改或在鲲鹏BoostKit基础上创作衍生作品等行为；
3.2.3 获取或试图获取鲲鹏BoostKit源代码、解码、修改鲲鹏BoostKit或其任何部分等行为；
3.2.4 删除、阻止、最小化或修改鲲鹏BoostKit内包含的版权声明、提示、通知以及其他法律声明；
3.2.5 企图破坏、绕过、改变或者规避和鲲鹏BoostKit相关的任何技术限制；
3.2.6 将基于本协议获得的鲲鹏BoostKit用于针对华为或华为客户的知识产权侵权分析、取证；
3.2.7 未经华为书面同意公开鲲鹏BoostKit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性能评估数据；
3.2.8 将鲲鹏BoostKit集成在恶意、欺骗或非法的产品中，或以任何违法的方式使用鲲鹏BoostKit；
3.2.9 其他超出在本协议授权范围之外的行为，或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的行为。

4.责任限制
4.1 您依据本协议获取的鲲鹏BoostKit，华为不提供维保、漏洞修复等服务，不对鲲鹏BoostKit使用过程出现的故障承担任何责任，华为将自主决定并提供在鲲鹏BoostKit生命周期内出现的软件漏洞的缓解措施或修补方案，但不保证华为会测试、纠正所有漏洞和错误。由于不断出现新的入侵和攻击网络的技术，华为不保证鲲鹏BoostKit或使用鲲鹏BoostKit的任何设备、系统或网络不会受到入侵或攻击。您无权因鲲鹏BoostKit质量问题，对华为提出任何赔偿、修复、更换等要求。如果您在使用鲲鹏BoostKit过程中导致第三人遭受损失或者被索赔的，您应赔偿第三人的损失，华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2 您依据本协议获取的鲲鹏BoostKit，与您集成鲲鹏BoostKit的产品的质量无关，华为不对您的产品作出任何明示、暗示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对适销性、质量满意性或特定用途适用性的担保或者对不侵权的任何担保。本许可不代表您产品的质量已获华为认证或其性能得到华为的保证，您同意您仅可以对鲲鹏BoostKit兼容鲲鹏硬件的事实据实进行宣传，不能进行其他任意的扩大、虚假等不实宣传。
4.3 您依据本协议获取的鲲鹏BoostKit，华为不对包括但不限于网站所提供的任何资产或材料、信息、文本、图形、链接或其他项目作出任何明示、暗示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对适销性、质量满意性或特定用途适用性的担保或者对不侵权的任何担保。华为对其所在网站的运行、功能或可用性不作出任何担保，也不保证网站上不存在病毒或网站上的任何缺陷将得到纠正。
4.4 如果您使用鲲鹏BoostKit创建或作为安全关键应用程序中的一部分，您有责任设计、管理和确保有系统级保护措施来预测、监控和控制系统故障，以便符合功能安全标准或要求。并且您同意，您全权负责所有适用的监管标准和与您在安全关键应用程序中使用鲲鹏BoostKit有关的安全相关要求，华为不对此作出任何保证。
4.5 如果您将鲲鹏BoostKit与第三方产品一起使用，您有责任遵守任何第三方提供商的条款，华为不对第三方产品或第三方产品与华为软件的兼容性提供支持或保证。如果您需要额外获取任何第三方的许可，您应全权负责并同意自费获得任何此类许可，华为不为您获取许可行为以及可能的侵犯第三方上述知识产权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4.6 您依据本协议获取的鲲鹏BoostKit，可能含有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等，您有责任遵守相应的开源许可协议、第三方软件使用许可协议等，您应全权负责并同意自费获得任何此类许可，华为不为您获取许可行为以及可能的侵犯第三方上述知识产权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如果鲲鹏BoostKit中的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的协议条款与本协议条款冲突时，以前者为准。
4.7 在任何情况下，华为不对您根据本协议使用鲲鹏BoostKit或集成鲲鹏BoostKit后的分发行为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后果、特殊或其他损失或损害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任何损失或损害（无论此类损失或损害是预见的、可预见的、已知的或其他的）:（i）收入损失；（ii）实际或预期利润损失；（ii）货币使用损失；（iv）预期节约的损失；（v）业务损失；（vi）机会损失；（vii）商誉损失；（viii）软件的使用损失；（ix）声誉损失；（x）损失、损害，或数据损坏；（xi）因集成鲲鹏BoostKit而引发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或（xii）任何间接、附带的特殊或间接损害损失。

5.材料更新
5.1 华为可随时对鲲鹏BoostKit进行更新，这些更新视为本协议中鲲鹏BoostKit的一部分，适用于本协议。您同意华为对鲲鹏BoostKit的更新，不需要事先对您进行通知。尽管华为通常会保证鲲鹏BoostKit版本的兼容性，但不排除在一些情况下，华为对鲲鹏BoostKit的更新会引入对鲲鹏BoostKit未来版本的不兼容。
5.2 华为可通过在华为官方网站（https://www.hikunpeng.com/zh/developer/boostkit/software/protocol）上传修改后的版本或者其他方式通知您本协议的修改版本，包括协议中所提及的文件和政策，修改的条款将于发布或通知后生效。您在条款修改生效后继续使用华为软件将被视为您接受修改后的条款。

6.出口管制
6.1 您同意本协议中约定的鲲鹏BoostKit的出口、再出口可能适用出口管制相关的法律。任何针对鲲鹏BoostKit或集成鲲鹏BoostKit的产品的出口、再出口均不得违反上述法律，也不得用于上述法律所禁止的任何目的。

7.反馈
7.1 您同意根据您使用鲲鹏BoostKit提供给华为的任何材料、信息、评论、建议或其他信息，您在此授予华为非独占、永久的、不可撤销、免费的版权许可，华为可以基于您提供的信息复制、修改、创建衍生作品、公开展示、披露、分发、许可，将上述信息及其包含的所有数据、图像、声音、文本等材料以及衍生作品等，用于任何商业或非商业目的。反馈网站链接为：https://www.hikunpeng.com/feedback/add

8.违约
8.1 若您违反本协议约定而引起华为遭受损失或第三方索赔，您应负责应诉、并为华为抗辩，或在华为的要求下合作抗辩，以保障华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并赔偿华为因此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及律师费、和解费，赔偿费在内的全部费用和支出。
8.2 如华为有合理理由认为您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约定或华为发布的各项政策，华为有权采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撤销本协议下的许可、解除本协议和/或要求您赔偿损失等方式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9.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9.1 本协议自下载、安装、使用鲲鹏BoostKit之日起，本协议生效。
9.2 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自动终止：
9.2.1 如果您在本协议期间发起针对华为的诉讼或对华为授权使用鲲鹏BoostKit的第三方提起诉讼，本协议在您发起诉讼之日起自动终止；
9.2.2 本协议任何一方宣布破产或进入清算或解散程序。
9.3 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由华为网站发布通知或通过其他方式发布通知后立即或一定期限后终止：
9.3.1 如果您违反了本协议任何条款和条件，或您明确表示将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以行动表示您将不履行义务，并且在华为书面通知后三十（30）日内，此类违规行为未得到纠正，华为可发出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您将承担由此给华为造成的损失；
9.3.2 协议执行期间，如华为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协议的，将提前三十（30）日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本协议在对方收到书面通知三十（30）日后终止；
9.4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发出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9.5 除上述约定外，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协议。
9.6 本协议终止后，对于独立软件供应商（ISV）、经华为认证的鲲鹏OEM整机合作伙伴，在终止日期之前两者根据本协议条款和条件分发的任何鲲鹏BoostKit将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但在本协议终止后，您需立即返还或销毁鲲鹏BoostKit及其所有副本，不得再将全部或部分的鲲鹏BoostKit集成至产品中再分发。 
9.7 本协议第1、3、4、5、6、7、8条将在本协议到期或终止后继续有效。

10.一般条款
10.1 不可转让。未经华为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将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包括您的关联方。
10.2 协议效力。本协议包含对鲲鹏BoostKit的使用限制，如果您通过华为经销商/合作伙伴采购华为软件，您对华为软件的使用仍应适用本协议约定。如果您与华为经销商/合作伙伴之间的协议就华为软件使用的约定与本协议条款描述不一致，请您知悉，本协议的条款应优先适用。
10.3 法律适用及司法管辖。本协议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理解和管辖。如果发生任何有关本协议的内容或履行的争议，则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以将争议提交到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0.4 完整协议。本协议以援引的方式（包括对网络链接中引述的信息或引述的其他政策信息）将政策和文件纳入其中，构成您与华为就华为软件使用达成的完整协议。本协议将取代、终止并替换您和华为之间所有先前或同期的书面或口头陈述、通信、谅解和承诺。当您使用或购买开源软件、第三方内容或华为的其他服务时，可能还需遵守其他适用的条款。
